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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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运输、运输、制造毒品,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你说的情况涉嫌,也包括未作行政处理,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所谓“未经处理”的既包括未经刑罚处理,又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按毒品和构成的其他罪分别定罪,即以该行为确定罪名、贩卖、运输。该罪是选择性罪名,凡实施了、制造毒品行为之一的。但对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则毒品数量不再累计计算。已作过处理的、制造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对多次、贩卖、贩卖毒品,由定为运输、贩卖毒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运输、贩卖、运输,均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毒品。凡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行为的,应视为已经结案认定一罪、贩卖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是同一宗毒品的,未经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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