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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不善流动资金原因中途无辜辞退或者找理由辞退员工,不发或者延迟发工资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ask****131 安徽-阜阳 合同效力咨询 2019.07.24 20:31:01 457人阅读

老板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因经营不善流动资金原因中途无辜辞退或者找理由辞退员工,不发或者延迟发工资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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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9-07-24 20: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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