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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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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的概念解析什么情况应当免除处罚;

吕** 辽宁-鞍山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7.25 12:31:28 388人阅读

我一个朋友他因为入室盗窃被别人打断,但是他根本就没有把别人的东西造成任何的损失,所以现在完全不知道,犯罪中止的概念解析什么情况应当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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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
1、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
2、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

2019-07-25 12:43:28 回复

您好,合同终止的概念和效力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合同的终止并不是合同责任的终止。如果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而引起另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此时因解除而终止合同的并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也不应影响权利人行使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合同终止后,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而消失,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合同直接规定的,因此,合同终止后合同条款也相应地失去其效力,但仅是合同的履行效力终止。即为一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效力终止。但在实际中,合同终止后仍会产生遗留,当事人在缔约时一般应对此类情况作出约定。为实际满足合同权利义务双方之间的关系,《合同法》第98条规定,如果合同终止后尚未结算清理完毕的,其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92条的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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