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表妹现在在公司工作的时候,我表妹在公司工作主动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了,我朋友辞职了之后,公司现在扣了半个月工资,主动离职公司扣半个月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否则用人单位违法。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专业解答每月需支付约1500元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的缴费与个人薪资挂钩,薪资越高,缴纳费用越多,未来享受的福利待遇也越好。部分员工可能对缴费机制不太了解,建议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
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在每月接近20日时支付社会保险费用。为确保顺利扣款,企业需提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数据,并核实数据的准确性。只要数据无误并符合规定,通常在20日左右,社保费用会从企业的社保专用账户中自动扣除。因此,企业应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的支付失败。
专业解答新员工入职不到一个月即提离职,公司不可扣除其劳保用品费用。按照法律,公司需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和劳保用品,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可转嫁给员工。因此,即使员工短时间内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除其劳保用品费用。
专业解答新员工入职不到一个月即提离职,公司不可扣除其劳保用品费用。按照法律,公司需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和劳保用品,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可转嫁给员工。因此,即使员工短时间内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除其劳保用品费用。
专业解答入职半月未签劳动合同,公司突解散,员工可要求补缴社保和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未超仲裁期,可要求双倍薪资。补偿金按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月或1个月计算。单位应提前通知,否则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单方解除合同也需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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