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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016年2月16日向一朋友借了3万块钱,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没有写身份证号码 只签了字 按了手印和写了身份证号码,现在他欠了我的3万块钱还有其他人的钱 也上了银行的黑名单,人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联系也联系不上 ,请问我这个借条从借款之日起多少年之后会无效,什么时候起诉会没效?
你好,没有写借款日期的,对方已经上了黑名单,建议你立即起诉,对方有钱被执行的,还可以参与分配到。
一般20年
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可以随时起诉,从你第一次主张还款日期事起算。诉讼时效是3年。要注意把握诉讼时效问题。
您好,请详细说一下情况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这是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的内容,请考虑清楚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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