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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给私下进行损坏财物了,故意损坏私人财物刑事责任如何?

徐** 新疆-石河子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8.04 10:22:04 785人阅读

我叔叔找别人去要钱,就采取非法手段了,甚至把别人家中的贵重物品给砸坏不少了,有不少私人用品的,现在需要去偿还费用的,故意损坏私人财物刑事责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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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9-08-04 10:29:0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的问题。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毁坏这种行为模式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其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因此,毁坏公司财物罪并不一定是将他人财物彻底损毁,也可能是使其财物完全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形。 比如受害人有一个珠宝,行为人并不想窃取这个宝石,只是看到受害人有这个宝石心生嫉妒,将宝石扔到河里。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因此不会构成盗窃罪,只能以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刑事追诉: (一)损坏他人公私财物造成的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他人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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