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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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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在外地建筑工地上做外墙装饰工人的, 昨天传来噩耗, 因为保护措施不到位, 高空摔下来直接死亡的, 请问因工死亡追究刑事责任吗?工地方应该如何赔偿的呢?
如果是属于工伤死亡,且造成严重后果,在得到工伤赔偿的同时,是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但是刑事责任的追诉主体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受害者可以直接报警。
工伤死亡不能追究用人单位刑事责任的,如果是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话,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工伤死亡可以依法获得的赔偿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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