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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危险犯的分类知识,问具体的危险犯与抽象的危险犯区别。

董* 江苏-南京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8.20 12:32:59 1729人阅读

我在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对我来说是比较新的概念,就是危险犯这个词,里面说到了危险犯的分类,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那具体的危险犯与抽象的危险犯的区别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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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的区别在于,抽象危险犯的危险属于行为本身的危险,而具体危险犯的危险则具有结果属性。

2019-08-20 12:3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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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犯分为具体的危险犯和抽象的危险犯。
具体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在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例如放火罪、爆炸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
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在司法上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例如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
就同一性质的行为而言,与抽象的危险相比,具体的危险对法益的威胁程度更为严重,也可以说抽象的危险在很大程度上是重视行为本身的危险性,而具体的危险则要看它的具体危险结果和实施危害的行为两者是否能结合在一起了。

2019-08-20 12:34:59 回复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对法律条文仅直接引用分则具体犯罪条文即可。
2.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对危害性和罪责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予以适当的区别对待。
3.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尤其是法定的宽严处罚情节时,要注意同时引用相关的条款。
简介
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

是行为犯,行为犯不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概念,与之对应的是结果犯。
因为醉酒驾驶是一种行为,因此是行为犯,因为他不一定造成后果。
如果是杀人放火之类的犯罪行为就是结果犯,因为他造成了后果。

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行的行为有无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是否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前者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即具有这种危险,无须再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来加以判断,而后者则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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