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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想根据人均使用面积进行补偿再根据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这种要求合理吗?

ask****784 四川-达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8.20 20:23:01 336人阅读

自己家是没有手续的房子,名下没有住房,有一个门市,现在遇到拆迁,政府给予补助50个平方,但是房子盖是铁蓬,根据拆迁的标准只有几百块一个平方,我们想根据人均使用面积进行补偿再根据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这种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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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建单位依照限定准则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通常有:
(
1)房屋赔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赔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量。
(
2)周转赔偿费,用于赔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寓居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寓居要求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
3)奖励性赔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赔偿费的各项准则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事实上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赔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量公式为:房屋拆迁赔偿价宅基地区位赔偿价×宅基地表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赔偿计量准则(
1)房屋拆迁货币赔偿合法拥有房屋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赔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赔偿金额)(
2)房屋拆迁赔偿差价合法拥有房屋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赔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赔偿金额)-被拆迁人得到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量准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乔迁补贴费无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贴费超出过渡时限的临时安置补贴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导致的损失赔偿费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寓居,则公式第二项补贴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得到赔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2019-08-20 20:41:01 回复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大庆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那里的楼盘 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不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啦,周遍的生活条件啦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2、房屋建审资料: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流程: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房屋面积和房产证上的面积本来就不是一样的,房产证面积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大于实际使用面积的。
1,房产证上的面积是产权登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和套内使用面积;
2,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后,购房合同内填写的测绘后面积(一般签定正式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应在90天内将此合同到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注册,合同内的建筑面积也就是将来的产权证上的产权登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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