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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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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的爸爸去世了,留下了几份遗嘱,其中一份遗嘱是姐夫哥哥伪造的。想咨询继承人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么?伪造遗嘱情节严重如何认定呢?伪造遗嘱会如何处罚?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达,若继承人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话,就会丧失继承权。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法》对于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有较为明确的认定。《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而《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如此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将伪造遗嘱的严重情节认定仅限于此。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其他兄弟姐妹自然不能继承;2作为老太太的财产分别由老爷子和各位女儿平分。如果不存在无法生活或者其他丧失继承权的问题。所以在老太太去世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一次继承。那么在她去世时依照法定继承房子的1/。因此在老爷子去世时只能对自己拥有的房子部分进行处分房子应该是老太太和老爷子的共同财产吧,如果遗嘱有效,老爷子留下有效遗嘱把房产自己拥有的部分留给小女儿是可以的。如果老太太没有留下遗嘱。老太太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老爷子以及各位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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