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新乡法律咨询 > 新乡名誉毁谤法律咨询 > 有人乱说我,损害个人名誉权,我可以告他吗

有人乱说我,损害个人名誉权,我可以告他吗

罗** 河南-新乡 名誉毁谤咨询 2019.09.18 14:33:03 683人阅读

我和她素不相识,她可能是为了她的朋友在我空间乱说我,也可能是她朋友自己,其实有些人乱说我无所谓,因为我问心无愧,但是她严格损害了我的名誉,这样我能告她么。损害个人名誉权怎么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新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新乡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权利人有权享有并维护其名誉,有权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使其不降低、不丧失。名誉权的客观评价性是由名誉的社会性所决定的。虽然特定人的评价总是存在于社会公众的观念之中,但并不意味着名誉是一种主观概念,相反,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这就是说,一方面,名誉是客观存在的,是主体通过自身的努力和表现应得到的,它在客观上直接关系到主体在社会上的地位、社会成员对其信赖的程度,关系到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取得问题。另一方面,这种客观性表现为名誉不是主体个人的主观的自我评价,权利人是保有这种要求他人对其客观评价的权利。法律确认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权

2019-09-18 14:35:0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山西-太原

保留证据,不要删除留言。
如果其对你的人格进行了诋毁,严重影响了你的生活,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2019-09-18 14:34:03 回复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名誉权侵权诉讼需要收集的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那我们来看看那些名誉侵权行为需要名誉损害律师呢?
1、以暴力或者口头、文字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
2、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诽谤行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精神损害赔偿金
56416人阅读

精神损害赔偿金是诉讼案件的中的常见诉求,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的呢,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规定内容是什么,精神损失费一般多少,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是多少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侵害名誉权
21026人阅读

名誉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旦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并且赔偿损失,具体来讲大家知道侵害名誉权如何赔偿呢?关于侵犯名誉权的问题,让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名誉权
381745人阅读

名誉权是每一个公民都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一旦自身的名誉权被他人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这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大家对名誉权了解多少呢?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名誉权的知识。

侵犯名誉权
732352人阅读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侮辱、诽谤等等形式,而对于被侵犯名誉权的人,可以向侵权人追究法律责任,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赔礼道歉,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