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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传唤我两次了,什么时间结案。已经传唤我2次了?

ask****517 辽宁-朝阳 刑事诉讼咨询 2019.11.07 23:01:42 25632人阅读

派出所传唤我两次了,什么时间结案。已经传唤我2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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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什么派出所传唤你?有两种情况,第一涉嫌行政案件,要被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涉嫌刑事案件,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两次传唤有去么?您对案件的表述较为模糊,我们是东北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如需获得专业的针对性帮助,可以拨打免费热线详细描述案情。

2019-11-08 10:55:26 回复

传唤一般不可以拘留人,如果涉嫌犯罪,经过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刑事拘留。
传唤是公安机关通知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传唤一般不可以拘留人,如果涉嫌犯罪,经过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刑事拘留。
传唤是公安机关通知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传唤一般不可以拘留人,如果涉嫌犯罪,经过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刑事拘留。
传唤是公安机关通知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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