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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去KTV喝酒,没喝醉,走的时候和朋友闹着玩,朋友在追我的时候摔断了腿,我应该是什么责任?

ask****901 青海-西宁 醉驾咨询 2019.11.08 16:28:45 351人阅读

我和朋友去KTV喝酒,没喝醉,走的时候和朋友闹着玩,朋友在追我的时候摔断了腿,我应该是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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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残疾人保护法问题构成残疾是否支持抚养费答案如下只要构成伤残就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时机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可见,赔偿受害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有法律依据的。

2019-11-08 16:38:45 回复

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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