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公务员周末可以拒绝加班,因为这是劳动法上所规定的,但是公务员不敢拒绝加班,说白了是权力任性的一个表现。其实公务员双休日被随意挤占挪用,基本上是需要当地一把手拍板决定的,这也体现了某些地方官在日常工作中的“长官意志”和“官本位”意识比较严重,个人执政风格浓厚,不尊重《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其实也凸显了个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不能依法行政。
1、包括。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日前后连续休病假的,假日期间计算在病假累计天数以内。
2、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对劳动者病假的时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要根据医疗期给予病假职工相应的假期,就不会发生劳动争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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