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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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放弃了遗产继承并公证不可以反悔。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公证是对事实的证明。对诉讼而言,公证书仅仅是一项证明力较强的证据。法院受理民事纠纷,针对的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产生的争议,而不是对争议涉及的某个证据进行裁判。公证当事人及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有异议,其实是认为公证书证明的事实,对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不当影响。如果公证书所影响的基础法律关系的争议属于民事性质的,则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就该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仅就公证书的撤销与否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当事人在基础法律关系的诉讼中,将撤销公证书或宣告公证书无效作为一项请求或理由提出的,法院可以综合案件的审理情况,对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是否存在作出分析认定,但不应直接作出撤销公证书或宣告公证书无效的判决。所以啊放弃遗产继承怎么反悔 ,是不能反悔的啊。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当事人在被别人强迫的情况下放弃了自己应该继承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作出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时受到了威胁或者强迫,则该继承人有权请求确认其继承权,重新分割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主动放弃继承权,在遗产处理之前,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反悔的,由人民酌情决定是否恢复其继承权遗产分割以后,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反悔的,不予支持。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在遗产分割前撤回,但放弃遗赠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为有效,不得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践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能不能再参与继承,得根据以下的做法: 1、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 因为在遗产处理前,还没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这个时候要求恢复继承遗产还是来得及的,但是毕竟是继承人自己的做法不当,所以将要受到其他的限制。 即可以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复继承,不是绝对的。 2、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 根据上述的规定,在遗产被处理之后,遗产就已经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话,那么将要耗费较大的功夫,并且对其他未弃权的继承人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 因此,在遗产处理之后要求分割遗产的,将不再享有继承权。 最后,虽然放弃遗产继承是个人权利,但是权利一旦被放弃,就很难说重新拥有。所以,要是确定放弃继承财产的,最好是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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