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邻居最近正在忙着处理行政诉讼呢,前段时间他在负责一个建设项目的时候动用私权了,结果就给谋取私利被发现调查了,现在已经被要求回避,那个行政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是啥?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关系之一者,必须实行回避: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等;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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