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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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两个字,说明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仅仅知道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还不能对其准确定罪量刑,依据刑法上最基本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要依据行为人行为当时的主观心态来对其准确定罪量刑。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对他人实施伤害是故意的,只不过对于他人死亡的结果是没有预料的,是过失的,比如在两人斗殴过程中,拿着器械随手一打,没控制住力度将人打死。这是一种失手的情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是不追求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的。在定罪量刑时会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进行定罪量刑,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是死刑。
如果是行为人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或者意料到了,但轻信可以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也是一种失手。比如家长将婴儿吊在桥边嬉闹,不慎将孩子掉下河,导致其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失手致人死亡的应该定过失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
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既然有两个字,说明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仅仅知道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还不能对其准确定罪量刑,依据刑法上最基本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要依据行为人行为当时的主观心态来对其准确定罪量刑。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对他人实施伤害是故意的,只不过对于他人死亡的结果是没有预料的,是过失的,比如在两人斗殴过程中,拿着器械随手一打,没控制住力度将人打死。这是一种失手的情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是不追求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的。在定罪量刑时会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进行定罪量刑,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是死刑。
如果是行为人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或者意料到了,但轻信可以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也是一种失手。比如家长将婴儿吊在桥边嬉闹,不慎将孩子掉下河,导致其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失手致人死亡的应该定过失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
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意见】
报警会受理,已经违反我国关于治安处罚的规定了。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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