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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微信被骗警方怎么处理微信被骗以后,可以立刻报警处理,警方也会立马着手处理,但是能不能立案处理,还要看大家被骗财产的金额。不管被骗多少,只要你去报警,只要符合治安立案的标准就依据治安案件立案,符合刑事案件的标准就按刑事案件立案。当然,这个标准因为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致,所以该标准也会有所区别。比如你被骗几十块,可能大多数地方都不会进行立案。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1、保存好聊天记录。聊天记录属于证据形式中的“电子数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第五项、《行政诉讼法》第33条第1款第四项、《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第八项,都规定“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6条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中国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保存好聊天软件上的音频材料,比如录音、语音等,电话录音也可以
3、保存好银行汇款单据,上面记录有汇款人和收款人,以及汇款金额。
2020-01-19 20:44: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