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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在法院胜诉后,找不到欠款人怎么

ask****631 山东-青岛 债务调查咨询 2020.01.21 10:29:29 377人阅读

农民工讨薪在法院胜诉后,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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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讨薪胜诉仍拿不到工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020-01-21 10:37:29 回复

1、农民工讨薪,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到劳动监督大队或者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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