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长春法律咨询 > 长春其他法律咨询 > 我在邮局邮东西坏了没邮到怎么理赔?

我在邮局邮东西坏了没邮到怎么理赔?

ask****964 吉林-长春 其他咨询 2020.02.01 14:50:10 472人阅读

我在邮局邮东西坏了没邮到怎么理赔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长春律师 其他律师 长春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别人是全价赔偿的,被损坏的东西可以给他,因为你的物品的全部损失或者全部价值已经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020-11-20 09:11:01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分损毀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邮件发生延误
的(以对外公布的全程时限为标准),免除本次邮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分损毀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邮件发生延误
的(以对外公布的全程时限为标准),免除本次邮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自己的债权主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存在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事实,否则,其主张的债权则有可能会因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而无法得到支持。对于诉讼时效中断,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对于权利人主张权利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出台的《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的具体情形以列举的方式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