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9月,因城镇道路举办活动限行,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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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2.01 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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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9月,因城镇道路举办活动限行,路上开车判断失误,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车主骨折。
考虑到本车买了100万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及其不计免赔,我方认全责。
事后处理,因保险公司与伤者赔付纠纷,伤者起诉我方和保险公司,并提出诉讼费总计12万5。提示我方2月25去开庭。
请问,如果我放弃开庭权利,所判结果,对我方有何影响?以及我方承担金额费用大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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