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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职工住院的起付线是多少?

ask****690 江苏-南京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02.05 23:56:39 498人阅读

2020年南京市职工住院的起付线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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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就针对你提出的南京市加班费计算基数2018问题回答如下: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以区别2000年版,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2020-11-20 09:48:08 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苏州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苏州市(含昆山)社会平均工资为7321元月。建议要想了解每年社会平均工资具体的金额,可以到当地的相关机构查询。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外地有居住证者办理个人社保缴纳的方式是: 1、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2、如果是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或续交社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扩展资料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 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解答如下, 公积金是可以转移的。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转入单位在本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非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开具缴存证明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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