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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我们两人合伙成立的公司现个人合伙未经过清算财产能分割吗?

邓** 山西-长治 合伙联营咨询 2020.02.07 09:53:21 314人阅读

我在5年前和一个高中的同学合伙开了一家自然人合伙公司,公司开业的前两年生意很好,公司也经营的有声有色,可是后期,公司的经营管理很是混乱,账目也不清楚,目前我想分割自己的公司财产,想了解一下,当初我们两人合伙成立的公司现个人合伙未经过清算财产能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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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伙经营的实际收入和支出等事实难以全面查清,只要合伙收入清楚、合伙现有财产明确或者部分明确的,可以就查清的部分先行判决。

2020-02-07 10:0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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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未经结算,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查清,可以就查清的部分先行判决。《民诉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2020-02-07 09:54:21 回复

离婚后卖房: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持人名下。

1)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一方名下,再卖房子过户时,不用另一方到场签字了。

2)如果离婚后房子尚未过户到离婚后应持有房产的人名下,再卖房时房管局会要求双方都到场签字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带上房产证和各自的身份证、离婚法律文书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对方的侵吞行为涉嫌侵占,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同时,由于双方属于合伙做生意,那么该案应该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五条人民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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