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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他们打架派出所定罪为寻衅滋事罪

ask****443 广东-深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02.11 00:51:39 449人阅读

我朋友他们打架派出所定罪为寻衅滋事罪 双方都有持械 轻微伤 现在已经在看守所二十多天了 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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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4306条

你好,看哪一方先动手的,同时也需要看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及其他情况,不过刑事立案后,很有可能会被判刑,同时,也需要看检察院是否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我们在这方面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您有需要,您可点击我头像获取联系方式与我联系,也可直接添加我威信。

2020-02-12 20:41:59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74156条

打架派出所定罪为寻衅滋事罪 双方都有持械 轻微伤 现在已经在看守所二十多天了 会被判刑

2020-02-11 22:33:33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2078条

有可能,建议请律师辩护,争取不判刑。

2020-02-11 18:1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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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864994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2540条

涉嫌犯罪,会被判刑

2020-02-11 15:34:20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41891条

你好,你朋友在看守所的状况如何?是否有委托律师会见?

2020-02-11 11:42:48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57478条

这个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为您提供准确的解决方案

2020-02-11 11:28:53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4719条

会被判刑的

2020-02-11 10:34:29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6576条

涉嫌刑事犯罪很可能会判刑,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会见提供法律帮助。

2020-02-11 09:16:18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6条

会,寻衅滋事罪很容易构成,联系家属及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020-02-11 16:47:58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3014条

你好,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了吗

2020-02-11 14:52:04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5009条

因为什么原因打架?涉及到多少人?被关押在哪里?

2020-02-11 14:14:10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5772条

鉴定为轻伤的以构成刑事案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0-02-11 13:53:16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191条

你好,涉嫌刑事犯罪,可以争取缓刑

2020-02-11 09:42:14 回复
查看其他8位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根据《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扩展资料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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