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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把店里的设备偷偷处理了,盗窃个人合伙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杨** 江西-九江 合伙联营咨询 2020.02.15 11:33:04 460人阅读

我和我朋友一起开一家广告印务公司,然后我们是租的一个店面,我们当初是我投资比较多,所以我的占股比较多,开一年,我们现在的关系越来越不好,这段时间我回老家处理点事,回来就发现他把店里的设备给卖了,请问盗窃个人合伙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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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合伙人财产算不算盗窃
属于盗窃。合伙人出资的财产,应该是合伙财产,不是其个人财产。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 客体是公私财物的 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 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未遂的分类:
未遂分为不能犯未遂和能犯未遂,这个区别在于主观意识的不同;如果属于能犯未遂,虽然没偷到,但所有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因主观之外的原因而被抓,已有犯罪事实。
盗窃未遂的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由此看出,我国刑法按照犯罪构成的要件,对未遂形态的犯罪作出了界定并规定了处罚原则盗窃未遂的,仍然构成犯罪,不过由于是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换句话说,也就是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情节来认定,也应当根据盗窃金额计算。
拿走合伙人财产算不算盗窃?合伙人的财产属于他个人所有,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将其拿走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请大家要能够认识清楚这个问题。在律图网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对于自己遇到的事情不确定是否为盗窃时,可以直接询问他们解答。

2020-02-15 11:35:04 回复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以上是我对盗窃消防设备盗窃罪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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