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 回复:动产浮动抵押的“休眠期”指的是在抵押财产确定之前,抵押权人没有支配具体抵押财产的权利,也不产生禁止抵押人在正常经营范围内处分抵押财产的权利,除非在抵押合同中对某些财产或处分行为做了相反的规定。在这个期间,抵押权对抵押财产的控制和支配能力并不显示出来,其效力处于休眠状态,因此称为浮动抵押的休眠。 具体来说,休眠期内的特点是: ? 抵押客体尚未特定; ? 在正常经营活动中,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无须经过抵押权人同意; ? 一旦向已经支付合理价款的受让人完成交付时,转让的动产自动解除抵押关系。 休眠期结束的条件包括: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 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 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休眠期结束后,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确定”或“结晶”,抵押权人对“已经确定的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