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债务人破产后,担保人的责任并不会自动免除。根据《企业破产法》第92条和《民法典》第687条,担保人仍需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但要注意几个关键点:1. 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担保人可暂缓偿还,待破产程序确定实际无法清偿的部分后再履行担保义务。建议您立即联系破产管理人,确认债权人是否已申报债权。2. 如果债权人未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您作为担保人有权主张抗辩,但需注意法院可能仍会判决您承担担保责任。3. 您代偿后,可凭清偿凭证向债务人追偿,但破产程序中通常只能按比例受偿。建议采取以下行动: - 立即核查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方式 - 向法院或管理人提交书面声明,主张担保债权 - 准备相关财务凭证,留存未来追偿证据如果债务金额较大,建议尽快与专业律师当面沟通,制定应对策略。现在需要特别注意破产程序的时效问题,错过申报期限可能导致权利丧失。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错误羁押14天后取保候审的处理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本身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而是变更强制措施。如果确实存在错误羁押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处理:1. 对于已经发生的14天羁押,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申请刑事赔偿。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释放证明、取保候审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证明羁押的违法性。2. 案件后续处理方面,取保候审后案件仍在侦查阶段。建议主动配合调查,同时通过律师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如果证据不足,可以争取撤销案件。3. 对于办案机关可能存在的工作失误,可以通过上级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申诉。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影响案件正常处理。建议您现在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完整保存所有法律文书;二是尽快委托律师调取案卷材料;三是准备国家赔偿申请的相关证据。如果后续案件撤销,赔偿程序会相对顺利。具体操作中还需要结合案件细节来制定策略,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