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这种情况在诉讼中确实比较棘手。根据我的办案经验,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应对:首先,要明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原告主张的事实需要由其提供证据支持。如果原告确实在作虚假陈述,我们可以通过质证环节对其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合理质疑。其次,可以尝试收集间接证据。比如寻找与案件相关的证人证言、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只要能形成证据链,就能有效反驳对方主张。即使没有直接证据,多个间接证据相互印证也能起到证明作用。再者,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如果存在银行流水、监控录像等第三方证据,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最后提醒您,在庭审中要特别注意对方陈述的矛盾点,及时要求法庭记录在案。很多虚假陈述都会在多次询问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建议您尽快整理手头所有可能相关的材料,我们可以一起分析哪些内容可以形成有利证据。同时要做好心理准备,这类案件可能需要通过多次开庭才能查明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