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我来帮您分析一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拒执罪判刑和执行义务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对方虽然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但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并不会因此免除。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立即向原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程序。法院可以再次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2. 如果对方有新的财产线索,要及时提供给执行法官。比如新购置的房产、车辆,或者新发现的银行账户等。 3. 可以申请将对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4. 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等新的拒执行为,可以再次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4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但您这个情况属于执行中止,不受这个期限限制。建议您尽快联系原执行法官,说明对方已经刑满释放的情况。同时注意收集对方的经济状况证据,这对后续执行很有帮助。如果执行仍无进展,也可以考虑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起草恢复执行申请书或整理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