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作为房东您确实有权起诉租户不交物业费的情况。但需要具体分析几个关键点:首先需要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由租户承担物业费,那么租户就应当履行这个义务。物业服务质量问题不能直接成为拒交费用的理由。不过实务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如果确实存在物业服务严重不到位的情况(比如长期不打扫卫生、不维修公共设施等),法院可能会酌情减免部分费用。但租户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服务质量问题。建议您可以先做这几步: 1. 检查租赁合同关于物业费承担的条款 2. 收集物业实际提供服务的证据(如保洁记录、维修记录等) 3. 尝试与租户协商,看能否达成补充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准备起诉。但要注意,胜诉后执行可能还需要时间,建议同时考虑是否继续与该租户合作的问题。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具体分析合同条款和取证要点。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来分析一下责任问题:首先,右转车辆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礼让行人和其他正常通行的非机动车,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即使右转不受信号灯控制,也不能免除这个义务。关于是否构成逃逸的问题,需要看几个关键点:1.事故是否确实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你说双方都没事);2.你是否明知发生了事故而故意离开。从你的描述看,当时双方车辆都没有损坏,这种情况下一般难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不过建议你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对方确实报警,最好主动配合交警说明情况;二是今后遇到类似情况,即便看似没有损失,也建议与对方简单确认下情况再离开,这样更稳妥。目前来看,你这种情况被认定逃逸全责的可能性较小,但具体还要看交警调查取证的结果。建议你先保留好当时的行车记录仪等证据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