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未交社保的维权时效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 1. 劳动仲裁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主张补缴社保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比如离职时发现未缴社保,一般从离职次日开始计算时效)。 2. 行政投诉时效: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补缴的时效为2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但部分地区对2年内欠缴部分可无限期追缴。建议优先选择行政投诉途径,效率更高且无严格时效限制。 3. 特殊情形:如果公司一直存在劳动关系,时效问题不影响当前社保的追缴(可要求补缴在职期间全部未缴月份)。 建议尽快采取行动: - 先通过EMS向公司发函要求补缴(保留证据) - 同步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 - 优先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比仲裁更有效) 注意不同地区执行尺度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主贷人和担保人的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 主贷人是借款合同的主要债务人,需要直接承担还款责任。而担保人是在主贷人无法还款时,由担保人代为偿还的"第二还款来源"。两者在法律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 责任顺序不同:银行会先要求主贷人还款,只有在其无力偿还时才会追索担保人。 2. 追偿权不同:担保人代偿后,有权向主贷人追偿(民法典第700条)。 3. 征信影响不同:主贷人逾期会直接影响其征信,而担保人只有在被追偿后才会受影响。 实务中常见风险是:很多担保人误以为只是"走个形式",实际上担保合同一旦签署,就具有完全法律效力。建议: - 作为担保人时要充分了解主贷人的还款能力 - 可要求主贷人提供反担保 - 注意担保范围是否限定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后者风险更大) 如果已经发生纠纷,建议尽快收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还款记录等证据材料。必要时可以协商变更担保方式或解除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