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这种情况确实会增加离婚程序的复杂性,但并非完全不能办理。我来帮您分析一下具体操作方案:首先,身份证和结婚证名字不一致的问题,通常是因为您曾经改过名字。这种情况下,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同一人证明,证明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这个证明文件是后续办理离婚手续的重要材料。关于证件不在身边的问题,可以这样处理: 1. 身份证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现在全国通办,比较方便。 2. 结婚证如果遗失,可以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效力等同于结婚证。实际操作建议: 1. 先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同时开具同一人证明。 2. 联系原结婚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证明。 3.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或诉讼离婚。如果对方配合,建议优先考虑协议离婚,这样更快捷。如果对方不配合,就只能走诉讼离婚程序了。建议您先着手补办这些证件,有需要可以随时再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