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东律师 回复:在对方全责走保险的情况下,爱人的误工费通常是可以赔的。依据如下: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在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护理费是法定赔偿项目,若爱人因照顾你而耽误工作产生误工损失,属于护理费范畴,可要求对方赔偿。 保险赔偿范围:若肇事车辆投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交强险和商业险条款一般都规定,对于因事故造成的合理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护理费等,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关于爱人误工费的计算,有以下两种情况: 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单、银行流水等材料,证明因护理你导致其收入减少。比如爱人月工资 8000 元,请假护理你一周,扣除工资 2000 元,就可按 2000 元主张误工费。 无固定收入:参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爱人是自由职业者,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日工资为 200 元,护理一周,误工费就是 200×7=1400 元。 主张爱人的误工费时,还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如: 护理必要性证明:由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说明你在休养期间确实需要他人照顾。 爱人误工证明:包括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爱人的工作情况和因护理而误工的事实及损失金额。 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证明你和爱人的关系,以说明其护理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