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出租地不在合同上签字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如果出租方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比如交付了房屋钥匙、收了租金),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认定合同已事实成立。 其次,要看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果租客已经入住并使用房屋,出租方也接受了租金,即使没有签字,这种事实租赁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要注意保留租金支付凭证、交接记录等证据。 建议下一步: 1. 先与出租方沟通补签字 2. 整理现有证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3. 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考虑发律师函或起诉确认合同效力 这类问题关键是要看双方实际履行情况,不是单纯看签字这一个环节。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关费用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来说,主要看费用产生的原因是否与工作直接相关,以及公司是否有事先约定或制度规定。 如果是因工作产生的必要开支(比如出差费用、采购办公用品等),公司通常应当承担。但如果是员工个人行为产生的费用,公司可以不承担。另外,如果公司有明确的财务制度规定了费用报销范围和流程,也需要参照执行。 建议您先梳理一下: 1. 这笔费用的具体用途是什么? 2. 是否有相关票据或凭证? 3. 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费用报销制度? 如果确实是工作相关支出,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的话,可以补充说明费用产生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