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KTV之间可能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您的工作性质特殊,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只要存在用工事实,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从法律角度分析几个关键点: 1. 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实际提供了劳动服务,KTV就应当支付相应报酬。建议您保留上班打卡记录、排班表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2. 工资结算周期约定为周结,但实际拖欠,这已经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KTV支付这10天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 需要注意的特殊情况是,如果您的陪酒工作内容涉及违法行为,可能会影响维权效果。但单纯就劳动报酬纠纷而言,您的诉求是合理的。建议您: 先尝试与KTV负责人协商,要求结算工资;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收集证据后向劳动部门投诉; 必要时也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这类纠纷处理起来要注意方式方法,建议您先心平气和地沟通,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补充说明具体情况。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关于您在工地生病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几个关键点:首先,要看生病的原因是否与工作有关。如果是因工作环境导致的职业病(如长期接触有害物质),或者因工作强度过大引发的疾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其次,如果是突发疾病,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可以视同工伤。但如果是普通感冒等与工作无关的疾病,一般很难要求单位负责。建议您: 1. 先保留好医疗记录和诊断证明 2. 回忆并记录发病前的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情况 3. 如果怀疑是职业病,可以到当地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鉴定如果确实与工作有关,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进一步帮助的话,可以补充说明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