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关于公司注销和法人变更的问题。虽然原公司已注销,但新公司若实际承接了原公司的业务和人员,在法律上可能构成用人单位承继。这种情况下,原公司的用工责任可能由新公司承担。建议您收集能证明两家公司存在承继关系的证据,比如业务往来文件、人员名册等。其次,关于社保补缴问题。根据现行规定,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您已缴7年,还差8年。建议您尽快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延长缴费手续。补缴时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这正是前面提到的公司承继关系证据的重要性所在。操作建议: 1. 先到工商部门调取原公司注销档案和新公司注册资料,证明两家公司的关联性 2. 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到社保局申请延长缴费 3. 如果新公司承认用工关系,可要求其配合办理补缴手续 4. 若遇到阻力,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社保补缴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希望以上分析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但公司要求你们写自动离职而不是终止合同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我来帮您分析一下: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所以公司直接终止合同是合法的,不需要你们写自动离职。其次,公司这么做的目的可能是想规避经济补偿。因为如果是公司终止合同,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而如果是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就不用承担这个责任。建议您: 1. 不要轻易签署自动离职的文件 2. 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据 3. 可以要求公司出具正式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 关于社保未满15年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如果公司坚持要求写自动离职,您可以明确拒绝,必要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准备一份书面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