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公司停产一年但仍要求员工每天报到3小时并发放底薪的做法存在一定问题。关于赔偿计算标准,我的分析如下:1. 赔偿基数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公司停产期间实际发放的2490元低于您正常工资水平,可以主张按正常工资标准计算。但需要提供工资流水等证据证明之前的实际工资水平。2. 公司行为合法性:公司要求停产期间每天报到3小时的做法值得商榷。如果实际没有提供劳动条件,可能构成变相降低劳动条件,您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建议您可以: - 收集保存近两年的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 - 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 - 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您的工作年限、实际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计算。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