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彩礼属于婚前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的财物,原则上应归女方个人所有。但现实中确实存在父母擅自挪用彩礼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1. 如果彩礼是以现金形式给到女方父母,建议先收集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彩礼的具体金额和交付事实。2.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彩礼具有特殊性,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3. 如果父母未经同意挪用彩礼,女方可以主张返还。实际操作中可以先与父母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村委会/居委会调解,最后再考虑诉讼途径。建议先与父母沟通清楚彩礼用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金额较大且协商无果,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准备起诉材料。这类家庭纠纷建议优先通过调解解决,诉讼是最后选择。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服刑人员在羁押期间患病需要治疗的,相关医疗费用原则上由看守所承担。具体到您对象的情况,分析如下:1.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对患病的人犯应当及时治疗。司法实践中,服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属于国家财政保障范围。2.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阑尾炎属于急性发作需要紧急手术的情况,看守所应当立即送医并承担治疗费用。但需注意: - 如果是既往病史导致的并发症,可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 如果因本人故意自伤自残导致的治疗,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费用3. 实务建议: 建议您先与看守所医务部门沟通,了解治疗费用的具体处理情况。如果遇到推诿或要求自行付费的情况,可以: - 要求对方出具书面说明 - 向驻所检察室反映情况 - 必要时可申请法律援助目前您需要做的是保存好医院诊断证明、缴费单据等材料。如果已经垫付费用,请务必索要正规票据,后续可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