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从法律角度分析,您描述的这种操作模式存在几个明显的法律风险:首先,垫资行为可能涉及非法经营问题。根据《贷款通则》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未经批准从事资金借贷业务可能构成非法经营。您收取的千二费用如果被认定为利息,可能超过民间借贷合法利率上限(目前为一年期LPR四倍)。其次,若垫资过程中存在伪造材料帮助客户申请贷款的情况,可能触犯《刑法》第175条之一骗取贷款罪的共犯责任。即使没有伪造材料,这种包装贷款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建议立即停止此类业务操作,妥善处理已发生的垫资款项。可以考虑以下方案: 1. 与客户协商转为合法民间借贷关系,重新签订合规借款协议 2. 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追回垫资款 3. 今后开展业务时严格遵循金融监管规定这类业务风险较高,建议咨询专业金融律师对具体业务模式进行全面合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