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这种情况属于公共设施致人损害,您可以考虑以下处理步骤:首先建议立即报警并拨打120急救,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同时保存好医疗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这类案件通常涉及两个责任主体:1. 道路养护部门:根据《民法典》第1256条,公共道路上的设施致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应当担责。您可以向当地市政道路养护中心或交通局反映。2. 保险公司:如果设施有投保(比如市政设施责任险),也可以直接联系承保公司索赔。实际操作中,建议先通过12345市民热线投诉,市政部门会牵头调查责任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准备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等材料向法院起诉。需要提醒的是,这类案件要注意1年诉讼时效。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来说,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是事故的严重程度,包括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和影响范围。其次是受害者的精神痛苦程度,这需要医院诊断证明或心理咨询记录作为依据。再者是事故责任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类似案例的赔偿标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固定标准,但司法实践中一般控制在医疗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的30%-50%范围内。特别严重的案例可能会突破这个比例。建议您先收集好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病历资料、收入证明等证据。如果与医院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计算具体赔偿金额并提起诉讼。需要提醒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举证比较困难,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维权方案。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劳动合同是否会影响应届生身份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根据现行政策,国考对应届生的认定主要看两点:一是是否办理过社保,二是是否签订过劳动合同。如果您已经与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为您缴纳了社保,那么很可能会影响您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国考。其次,如果您只是签订了实习协议或三方协议,而没有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保记录,通常不会影响应届生身份。但需要注意,有些单位在招考时会对应届生有更严格的定义,比如要求当年毕业。建议您: 1. 先确认合同性质,是实习协议还是正式劳动合同 2. 查询社保缴纳记录 3. 仔细阅读国考招考公告中对应届生的具体定义如果已经签了正式合同且缴纳社保,建议尽快与用人单位沟通,看能否协商暂缓社保缴纳或调整用工形式。同时也可以关注国考公告发布后的具体政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