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现行社保法规,单位注销后补缴社保确实存在一定难度,但并非完全不可能。首先,20年前的社保补缴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未缴纳的应当补缴。但实际操作中主要面临两个难点:一是单位主体已不存在,二是时间跨度太长可能涉及滞纳金问题。建议您可以尝试以下途径: 1. 先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原始缴费记录,确认欠缴的具体情况 2. 如能找到原单位清算组成员或股东,可协商由其承担补缴责任 3. 必要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历史欠费的处理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到参保地社保局当面咨询。如果证据充分,部分地区的社保部门会开通特殊补缴通道。建议尽快处理,因为时间拖得越久,相关证据材料可能越难收集。如果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帮您梳理具体证据材料。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超市强制员工售卖洗衣液的问题,需要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两个角度来分析。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员工入职时的岗位职责中不包括销售任务,超市单方面强制要求员工销售洗衣液可能构成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其次,根据《劳动法》第3条,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如果销售任务超出了合理工作范围,员工有权提出异议。建议您可以: 1. 先查看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具体工作内容 2. 保留超市要求销售洗衣液的相关证据(如通知、聊天记录等) 3. 可以先与超市管理层沟通协商 4.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销售任务量合理且属于超市业务的合理延伸,可能难以认定为违法行为。具体是否违法还需要结合劳动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