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老小区没有物业的收费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 1. 基本情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老旧小区若无物业公司管理,通常由社区居委会或业主自治组织代管。收费性质属于"居民自治管理费",不同于正规物业费。 2. 收费依据: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经业主大会决议(至少双过半业主同意);二是收费标准要公示;三是费用需用于小区公共支出(如保洁、照明等)。建议要求管理方提供业主签字记录和预算方案。 3. 注意事项:若对收费有异议,可先向街道办核实该收费是否备案。若发现费用使用不透明或明显不合理,可联合其他业主向住建部门投诉。 建议您先做两件事:一是查看单元门口是否张贴过收费决议公告;二是向社区居委会索要收费依据和支出明细。如果多数业主都质疑收费的合理性,可以考虑重新召开业主大会讨论。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贷款公司收取手续费和担保费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根据《民法典》和金融监管规定,贷款机构收取合理的手续费是允许的,但必须满足几个条件:1)费用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2)不能超过合理范围;3)不得变相提高利率。 担保费方面,如果是第三方担保公司收取,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但如果是贷款公司自己收取,就要特别注意:1)必须实际提供了担保服务;2)不能与利息、手续费等重复收取;3)综合成本不能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目前是LPR的4倍)。 实践中常见的问题是:有些机构把利息拆分成各种名目的费用,导致借款人实际承担的成本远超法定标准。建议您:1)仔细核对合同中的费用明细;2)计算实际年化利率是否超标;3)保留所有缴费凭证。如果发现违规收费,可以向当地银保监局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需要的话,可以把具体合同条款发来看看,帮您进一步分析是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