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如果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首先,用人单位需要证明不能胜任的具体标准,不能仅凭主观判断。通常要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考核标准等依据。其次,必须经过培训或调岗程序。直接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合同是违法的。建议您可以: 1.先确认公司是否有完善的考核制度和岗位说明 2.如果收到相关通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3.如果认为处理不当,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醒的是,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只是暂时性的工作困难,建议主动与公司沟通调整。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和男方在六年前已经办理了正式离婚手续,之后虽然共同生活,但法律上并不构成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您们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夫妻关系。关于财产问题: 1.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按照一般共有处理,即谁名下的财产归谁所有。如果能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或共同劳动所得,可以主张按份共有。 2. 建议尽快梳理这六年间的重要财产,包括房产、存款、投资等,收集相关的出资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关于债务问题: 1. 个人名义的债务原则上由举债人自行承担。 2. 如果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可能需要共同承担,但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持。关于子女抚养: 您们7岁的儿子在法律上属于非婚生子女,但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离婚协议或判决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仍然有效,如果对方现在组建新家庭后拒绝支付,您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建议您: 1. 立即着手收集同居期间的财产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 2. 如果财产争议较大,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准备诉讼材料。 3. 关于子女抚养费问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建议您尽快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可以带着相关资料来律所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