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您提到的假合同担保问题,我理解您现在面临被起诉的困境。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但我们可以从几个关键点来分析: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担保合同是否真实有效。如果主合同本身就是虚假的,那么担保合同很可能也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682条,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建议您尽快收集以下证据: 1. 能证明主合同虚假性的材料(如对方承认的录音、聊天记录等) 2. 您当时签署担保合同时的具体情况(是否被欺骗、胁迫等)下一步可以考虑: 1. 向法院主张担保合同无效 2. 如果确实存在欺诈情形,可以报警处理 3. 建议尽快联系专业律师准备应诉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合同无效,如果您在签署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仍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建议您尽快带着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制定更具体的应对策略。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您提到的房屋空置期间的物业费问题,我理解您的困扰。根据我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费主要是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和日常管理,即使业主不常住,这些服务仍在持续提供。从法律角度来说,物业费的缴纳义务并不因房屋空置而免除。但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允许空置房屋申请物业费优惠,比如江苏省规定空置半年以上的房屋可申请70%的物业费。建议您:1. 先查看当地是否有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 2. 与物业公司协商,看能否达成优惠方案 3. 保留房屋空置的证明(如水电用量记录等)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减免,您也可以考虑将房屋出租,这样既能分摊物业费成本,又能避免房屋长期闲置。需要具体了解当地政策的话,我可以帮您进一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