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瑶律师 回复:?一、土地确权纠纷 1.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14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5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可申请乡镇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调解、仲裁。 2. 解决步骤 ?协商:与争议方协商,明确地块边界、权属。 ?行政确权:向乡镇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局申请确权,提交: 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明; 历史使用证据(如耕种记录、缴费凭证)。 ?诉讼:对政府确权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12条)。 3. 关键点 ??“三权分置”?: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权分离,继承或转让需区分权利类型。 ?时效:争议发生后2年内申请行政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9条)。 ?二、土地继承问题 1. 可继承的范围 ?承包地:耕地/林地承包权不可继承,但承包收益(如租金、作物)可继承(《民法典》第1122条)。 ?宅基地: 地上房屋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随之“间接继承”(需符合“一户一宅”); 若房屋倒塌,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2. 继承程序 ?协商分配:继承人签订协议,明确份额(《民法典》第1131条)。 ?公证或诉讼:有争议时,可公证遗嘱或起诉法院分割。 ?变更登记:持继承公证书/判决书,到自然资源局变更登记。 3. 特殊情形 ?外嫁女/进城子女:仍可继承农村房屋,但不得翻建(需符合当地政策)。 ?无主土地:无人继承归集体所有(《民法典》第1160条)。 ?三、维权建议 ?证据优先:收集土地证、承包合同、缴费记录、证人证言等。 ?多途径解决:优先调解(村委会、司法所),降低成本。 ?律师介入:复杂纠纷(如涉及征收补偿)建议委托律师诉讼。 (注:农村土地政策地方差异大,需结合当地细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