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这种情况可能涉及诈骗罪或民事欺诈,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主要看几个关键点: 第一,要看男方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如虚构身份、编造借钱理由(如家人重病、投资项目等),拿到钱后用于个人挥霍而非所说用途,这种主观恶意比较明显。 第二,要看欺骗手段和金额。如果同时交往多名女性,用相同话术骗取钱财,累计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部分地区立案标准是3000元),就可能构成诈骗罪。金额不足的,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回。 第三,证据很关键。需要收集聊天记录(承诺还款或借款用途的证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如果多人同时报案,警方会更重视。 建议先整理好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可以尝试联合其他受害人一起报案。如果金额较小或证据不足,也可以考虑发律师函催讨或起诉到法院。需要的话可以进一步沟通具体细节。
封云凯律师 回复:二级工伤是有护理费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适用条件 二级工伤职工要获得护理费,需满足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这一条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程度等情况进行专业评估。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五项,护理依赖程度分三个等级: - 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 - 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 - 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 护理费标准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例如,某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若二级工伤职工被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每月可获得的生活护理费为5000×50% = 2500元。 费用支付主体 已缴纳工伤保险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未缴纳工伤保险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二级工伤职工的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护理费的调整 生活护理费会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