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首先,轻微伤鉴定和视力受损属于两个不同的伤情认定。轻微伤鉴定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而视力问题需要专业的眼科医学鉴定。您有权向办案机关申请调取对方的完整医疗记录,但个人直接要报告可能不太合适。建议您这样做: 1. 通过办案民警向对方调取完整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这是您的合法权利; 2. 如果对方确实存在视力损伤,可能需要重新进行伤情鉴定,因为视神经损伤可能导致伤情升级; 3. 注意保存对方在网上发布的视频内容,这些可能成为重要证据; 4. 如果对方伤情确实构成轻伤,案件性质可能发生变化,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目前情况下,建议您保持冷静,不要与对方在网上发生争执,一切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