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遇到的情况确实需要重视。根据税法规定,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卖方自行申报缴纳,中介机构代收后未实际缴纳属于违规操作。 主要风险点在于: 1. 税务稽查风险:税务部门可能通过房产交易数据比对发现未申报记录,届时不仅需要补缴税款,还可能面临0.5-5倍罚款及滞纳金。 2. 中介纠纷风险:若中介挪用税款后跑路,您仍需承担纳税义务。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立即要求中介提供完税凭证,若其无法提供,可向当地税务部门查询该笔交易纳税记录。 2. 保留中介收费凭证、合同等证据,若发现中介截留税款,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追责。 3. 如确认未缴税,建议主动到税务大厅补申报,可争取从轻处罚。 这种情况越早处理越主动,拖得久了可能面临更高处罚。需要协助核实纳税情况的话,可以帮您起草书面查询申请。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遇到的情况属于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从法律角度分析,需要关注几个关键点: 首先,见义勇为行为本身是值得肯定的,法律上也有相应保护。根据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受益人适当补偿。但您的情况是物品丢失而非人身损害,适用性可能有限。 其次,物品丢失的责任认定要看具体情况: 1. 如果是打架一方或第三方故意损坏或拿走您的物品,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2. 如果是混乱中不慎遗失,又无法找到具体责任人,追偿会比较困难 建议您: 1. 先回忆当时场景,看是否有监控或目击者能证明物品丢失与劝架行为的因果关系 2. 如果物品价值较大(如超过5000元),可以考虑报警处理 3. 联系当时在场人员,看是否能协商解决 这类情况维权确实存在难度,建议先尽力收集证据。如果物品价值不高,可能需要权衡维权成本。今后见义勇为时也要注意保管好随身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