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申请上级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执行程序原则上由一审法院执行。如果一审法院超过6个月未执行,您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具体操作建议:1. 先确认原执行法院是否已超过6个月未采取执行措施,这个期限要从执行立案之日起算。建议您先联系原执行法官了解案件进展。2. 如果确实存在消极执行情况,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向上一级法院提交: - 执行申请书(写明执行依据和请求事项) - 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 原执行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证明材料 - 能够证明执行法院消极执行的证据(如执行日志查询记录等)3. 上级法院收到申请后,通常会先责令原法院限期执行。如果原法院仍不执行,上级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或指定其他法院执行。建议您先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案件执行进展,同时与原执行法官保持沟通。如果确实遇到执行不力的情况,可以带着材料到上级法院执行局窗口咨询具体申请流程。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