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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网上不可以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工商局办理。网上只是可以提出申请,具体的适宜还得亲自到工商部门办理。
二、营业执照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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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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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执照后,要每年进行年检,只有年检通过了,才能继续合法的经营。目前很多省市都开通了网上年检,这对于人们办理年检来说非常便捷,免去了到工商部门排队办理的麻烦。那么北京营业执照的网上年检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小编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北京营业执照的网上年检的流程是怎样的?
1、登录
企业通过上述网站进入网上年检平台,选择登录方式。
(1)企业无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输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标识和企业名称,网上年检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显示企业名称和注册号,企业确认后登录用户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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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营业执照,大家一定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或者见过,什么是营业执照呢?营业执照是工商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凭证,只有有工商局颁发的这个凭证我们才能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那么就有人会问了营业执照如何办理呢?具体是什么流程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上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上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费用及所需材料(最新)
公司注册准备阶段:
注册资金
1、2014年3月1号之后,公司法进行了修改,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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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营业执照流程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倘若被告未能遵照执行法院的调解书,那么胜诉的原告便有权力向所在地级市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届时,法院有权依法对被告人实施拘留、罚款,甚至是查封其财产等一系列强制性的手段。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被害人或者被告人必须在调解书或判决书发布后的两年内行使此项权利,并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执行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其中包括证明调解书已生效的证明文件、调解书的原件、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详细信息、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副本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1.申请人可以选择向登记部门以口头陈述的方式提交销户申请,只需在正式的书面文件上填写申请书并签署相应记录后,将已被象征着终止业务活动的营业执照交回至登记机关即可。
2.资质完备且符合法律规定形式要求的申请资料在被登记机关接收后,如果该等资料能够立即得到审核与认定,那么通常情况下,登记机关将会立即给予批准销户登记的许可。
3.针对个体工商户无法找到或者已经损坏的营业执照,其注销程序可参考以下步骤:
首先,可尝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相关公示和公告;
其次,发布关于该营业执照作废的申明。
4.申请人还可以选择在网络上完成注销流程,通过正规的线上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依法需要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依法不需要清算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自登记机关予以注销登记之日起,市场主体终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对执行裁定持有不同意见者,可采取以下相应步骤:
首先,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复议请求。
在收到执行裁定书之后,如若对裁定不满,有权于收到裁定书之日起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
1234567其次,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当执行行为涉嫌违背法律要求时,当事人及有利害关系人均有权向负有执行职责的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法院于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之内进行严格的审核与评估,并就此提出裁定。
234578再者,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若对法院所做裁定仍心存疑虑,申请人具有选择原告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力。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详细的起诉状,且根据被告人数附上相应副本。
9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出异议或复议请求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要确保在法定时间范围内进行。
倘若当事人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提交异议或复议申请书,将很可能被认定为已经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通常来说,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被申请人在法院宣判之后年满65周岁且其自身无法承担执行费用,同时也未能提供除了房产之外的其他可供依法执行的财力资产时,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暂时停止执行行动。
等到这位老年人离世以后,再启动对他(她)留下遗产的司法程序进行执行工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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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土地出让金的相应收取标准,具体情况大致如下所述:
首先是针对已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及经济适用房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进行转让时,应当按照签署出让合同时所确定的地价标准的百分之十来执行收取。
其次对于个人住房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若该事项发生于1990年5月19日前,则应按照出让合同签订当天的标定地价的三成比例来完成收取;
然而若发生在1990年5月19日后,则应遵循当时的标定地价的六成比例来执行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